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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电影产业促进法》是电影艺术家们期盼了很多年的,是一个重大的进步。”在接受《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采访时,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副主席程蔚东为《电影产业促进法》的出台欢呼。
尽管一部法律的顺利实施还需要一个过程,其间也会有方方面面的细则需要调整,但在程蔚东看来,《电影产业促进法》的实施,一定会对推动电影发展、推动艺术繁荣起到保障作用。
在这部法律实施过程中,程蔚东最关心也最想呼吁的就是对电影艺术家创作电影作品的版权保护,尤其是对原创电影作品的版权保护。
“电影的核心知识产权在于编剧,对于剧本的版权保护是必须要做的。”针对现在有些编剧的作品得不到尊重,或者在拍摄过程中被随意改变作品主旨、改变核心创意,甚至电影拍完了之后,已经不再是当初的作品,程蔚东直言,电影是一门综合艺术,当剧本进入电影拍摄之后,导演、演员对剧本进行艺术创造,对作者在作品中提出的艺术理想,通过电影综合艺术的手段得以呈现,这是正当的。但前提必须是保持剧本原作者对作品基本含义、基本主题以及审美方向的尊重。
“除此之外,电影转化为其他艺术创作之后,对电影创作的版权也非常重要。”程蔚东说,在《电影产业促进法》中,提到关于投资、放映以及保证创作者效益等多个方面,如何保障法律的落地也需要重视。他认为,随着法律的逐步实施,行业中存在多年的问题也应该逐步被厘清和解决。
“电影是当代民众最欢迎的艺术形式之一。”在程蔚东看来,《电影产业促进法》的出台与实施不仅是法律完善上的进步,还体现了国家政策对于繁荣电影发展的推动。
程蔚东认为,一个时代真正的繁荣,一定是有标志性作品的出现。尽管当前我国电影票房已经达到世界第二,银幕数量每年都在递增,电影院也在不断建设当中,但称得上精品的电影还不够多,电影离真正的繁荣还有距离。而对于电影艺术家来说,精耕内容生产、推陈出新、创作精品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