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作品进入工业化生产时代后,每年有海量「类型片」涌入市场,产量加大导致剧情重合率高,这让「抄袭」由个案问题成为市场问题。此时,编剧或制片方仅靠合同来保护版权显然不够,必须及时办理版权登记,掌握受法律保护的证据。
同时,文化产业的繁荣将使版权交易持续增长,在市场规律的作用下,制片方对影视项目进行大批量开发时,会加大对剧本版权交易成本和风险的考量,因此,办理了版权登记的剧本更能得到制作方或其他权利受让人的青睐,更好地在市场中实现价值。
自己辛辛苦苦做出来的作品遭到别人的剽窃甚至被人抢注版权,又拿不出有效的证据,是一件非常令人愤怒的事情。
因此,对于辛苦创作的编剧、作家而言,文字作品的著作权保护问题,的确值得思考。
一、版权是什么?
版权是作者控制谁可以发表其作品的权利。从作者创作出可以申请版权以出售、授权或给予第三方作品的那一刻起,版权就是存在的。在版权法中,“发表”并不仅仅指图书的形式;它包括了所有可以复制给公众的形式,比如根据它制作的电影或话剧。
作品登记证书
同时,版权的发明也是为了确保作者可以获得一定的酬劳。
二、什么可以申请版权?
主要有四条准则来决定什么可以申请版权:
作品必须是原著。如果你运用了莎士比亚的故事情节,这段情节你无法申请版权,只有与莎士比亚作品脱离的那部分可以。
必须是作者独立的措词表达。受保护的只是表达方式,而不是潜在的想法。比如说,你具体的对白、由几场戏组成的段落或者视觉意象、还有你刻画的人物,都可以申请保护,而你的概念得不到保护。
作品必须是无实际功效的形式。你不能给一份合约或说明书申请版权。
作品必须是有“可触摸载体的存在形式”。也就是说,它必须在纸张或者电脑中记载下来了,而不能是你在午餐中说话的内容。
三、版权的保护途径
现实是残酷的,在法律面前是讲究证据的,剽窃和盗窃他人作品的现象大有人在,所以,为了保护自己的作品不受他人侵犯,下面总结了几个方法供大家特别是原创作者参考:
方法一、把作品底稿用特或者传真快邮递给自己或者亲朋好友邮寄一份,邮递收到后不要开封。
方法二、到各地版权局注册登记版权
方法三、TSA时间戳版权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作品产生即拥有著作权。版权(著作权)属于私权,作者需要作品发布前就为作品的创作时间、作品内容等保留足够且不可否认的证据,防止日后作品遭侵权,而自己却拿不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创作证据。)
方法四、投稿到剧本版权交易机构盖章密封存档 现有条件下,个别版权交易机构会提供这样的功能,密封之后需公证机构盖章存档。
作品著作权登记流程
四、版权登记注意事项
版权登记分两种方式,版权人申请或由其代理人申请,后者需提供申请人的委托授权书和身份证明。在办理版权登记时,以下三点需申请人或代理人特别注意:
1.剧本还未完成前,其故事梗概、分集大纲均可申请办理版权登记。
2.在填写《作品创作说明书》时,要着重突出作品创意、创作过程和独创性三方面,作品的题材类型、人物塑造、故事脉络等凸显作品「独创性表达」的内容将成为日后版权纠纷的重要证据。
3.不同权利归属方式需要的权利归属证明不同,剧本版权登记通常以编剧与制作方签署的委托创作合同作为权属证明。(委托合同所记载的作品名称、权利人名称必须与申请作品、申请人相一致,如果合同约定的作品名称(如暂定名)已经发生改变,双方需另外提供说明。)
来源:凡德影视梦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