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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影视法律网:童星培养计划!?律师告诉星爸星妈坑在哪里

 

 

随着TFBoy组合的成长与火爆,再加上娱乐圈星光熠熠无限的吸引力,越来越多的父母希望培养子女走上明星演员歌手艺人这条道路。当然,私以为主要还是在父母眼里自己的孩子都是王子公主,都是那么萌萌哒,都是宇宙无敌的最帅、最美。

从《爸爸去哪儿》节目的火热,看到明星父母为星二代铺路,也带动了童星的娱乐市场。越来越多的影视公司开始推出“小演员经纪代理”、“童星培养计划”“童星团体组合”、“童星打造培训”等等,也越来越多的电视台推出如“萌娃竞赛”、“少儿文艺会”、“少儿春晚”等等节目。

 

 

 

但是,如果并非娱乐圈的父母,真的放心让孩子这么年幼就去娱乐圈“闯荡江湖”么?当然父母作为监护人,必然会全程陪同。虽然很多父母抱着让孩子年纪小的时候去尝试一下,以后也未必走演艺的道路,只是让孩子去玩一下而已。然而,很多时候演艺圈的坑太多,父母也不是圈内人,也并非专业人士,无法辨别也再正常不过。

作为娱乐法专业律师,总结最近办理的几个项目和咨询,发现即便父母自己也投资影视公司,都未必能识别那些专门为“童星”设计的坑。

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让娱乐法律师来告诉星爸星妈培养童星路上的那些坑。

 

 

一、童星经纪合同,签几年卖身契合适?

首先,童星尤其特殊性,随着孩童发育成长,幼童与青春期的少年少女相貌差别会很大。因此,通常影视经纪公司也不会与童星签订太长的代理合约。从父母的角度,孩子还要完成学业,未来无可限量,也不宜给孩子签订太长年限的经纪合约。建议可以给孩子签订3年左右的经纪代理合同,也符合孩童的成长发展。

 

反面教材:

 

10年的童星合约,别说童星,就是针对成年艺人,这期限都是相当长的。10年推荐2-3次主演机会,其实也是很少的,而且只是推荐,并未承诺一定会让孩子成功出演。其他就不分析了,不懂父母为什么会就这样把孩子“卖”了?

 

 

二、培训费的问题

明星艺人都是通过严格打造出来的,都要经过各种才艺培训。童星只靠“卖萌”就能立足于娱乐圈么?星爸星妈也知道是不行的,因此才有各种影视传媒经纪公司提出帮助打造童星的培养计划。

 

先来看个影视公司的童星培养计划:

 

 

 

上图是某影视公司制定的童星团体组合五年培养计划,每位童星父母一次性支付40万元的培训费。眨眼一看挺不错的,仔细一琢磨其实很虚,因为提供的机会不够具体明晰。而且培训费用没有分期支付,试想学费还是按每学期支付呢。一旦中途解约,不但要不回来全部培训费,还要给影视公司支付违约金。

 

再看另外一家影视公司的条约:

“公司指派高级童星经纪人全程对接包装,安排演出和行程(若需要提供吃住行费用自理,全程安全由家长负责)乙方另 须支付甲方经纪服务费税前合计人民币: 九万九仟捌佰圆整(¥99800.00).由于资源服务的特殊性,签约后概不退款! ”

 

有时候父母想着,花点钱如果可以让孩子参演大片或者上镜出演就可以了,但是,这家公司承诺让合约童星参演的影视剧却并未体现在合同条款中。

因此,星爸星妈对于花钱打造孩子走上童星道路,务必清楚每一笔费用的花销,细致描述每一项培训方案的具体内容,能分期则分期,口头承诺的能写成合同条款的就落实到文字,否则真是交“学费”了。

 

 

三、独家代理的问题

所谓独家代理、独家经纪、独家培养,就是除了和这家签约的公司合作以外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与任何其他第三方达成类似合作。很多时候的“独家”都是签订了全球、全互联网、线上线下等全方位的代理,因而也就排除了与其他任何机构、组织或个人签订类似的合同,限制了艺人进行类似的演艺活动。甚至有的影视经纪公司的独家条款,还禁止艺人自身接商演或通告,必须通过其经纪公司接商演,否则就构成违约。

看一个简单的独家排他条款:

 

 

 

非独家的经纪代理,则艺人还可以自行接商演活动、影视剧、综艺等,也可以通过其他经纪公司代理商演等活动,签约的非独家经纪公司不得干预。

非独家条款约定:

 

 

 

因此,是否签订独家代理,星爸星妈需要综合考虑合同期限、影视经纪公司的实力,承诺的演艺活动能否落地等多方面的情况。

  

违约金、解约条件、双方权利义务责任、竞业限制条款、片酬利益分配、承诺保证、争议解决等等条款,建议星爸星妈务必谨慎,咨询专业律师,否则卖身契一旦签订,想要解约则要付出巨大的代价。

来源:律说娱法 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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