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电视剧制作分为:先期筹备、前期拍摄、后期制作、广告宣传、发行拷贝等五个阶段,每一阶段法律可预见的法律实务问题分析如下:
(一)本阶段主要工作内容:
1、撰写剧本,讨论剧本,筹集资金,选定剧组工作人员,挑选演员,主创人员(制片主任、导演、美工、摄影、录音等),看景、选景、取景;
2、定最终剧本;
3、拟定拍摄时间、拍摄计划,拟定演员时间表,拟定剧本分镜、分场;
4、挑选拍摄器材(摄影设备、录音设备),挑选道具、服装;5、5、给演员选妆、定妆,拍摄剧照。
(二)本阶段需要签订的合同:
1、剧本著作权使用合同。注意条款:要明确著作权使用的期限和范围,剧本和创作完成的时间和要求,酬金数目与付酬方法,纳税方式以及违约责任和其它权益;
2、导演聘用合同。注意条款:知识产权的归属;制作完成的时间;质量的要求;取酬标准取酬方式;违约制裁方式;纳税方式等。
3、演员聘用合同。注意条款:知识产权的归属;合约时限;取酬标准,取酬方式;双方违约制裁方式;纳税方式及特殊款项等。
4、其他工作人员聘用合同。注意条款:工作人员在剧组中的任务和职责,取酬标准和取酬方式;合同时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违约制裁方式;纳税方式等几项条款
5、器材、服装、道具、场地、车辆等的租赁合同。注意条款:合同双方责权和违约责任及争议管辖。
6、食宿承租合同。注意条款:食宿质量、金额、食宿供应时间及违约责任。
7、临时用工合同。注意条款:注意规定合同双方责、权、利的分配和违约责任。
8、音乐制作承包合同、版权音乐使用合同。注意条款:音乐作品知识产权的归属;双方履约形式和违约制裁方式。
9、赞助合同。在签订赞助合同时,主要应注意规定合同双方责、权、利分配和违约责任的条款。
10、人生保险合同。组建摄制组时,根据剧组的具体情况购买几类保险,花钱不多,受益匪浅。